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77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对象
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立项数为1项。申报对象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和各相关部门限报1项。
二、立项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部门)请在2020年9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交科研处:《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年版)》(一式1份, 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的电子文档。
(二)学校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立项后,申报人需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填写。网络平台的填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三、项目监督管理与结题
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由各高校学工部会同科研管理部门确立,并由科研管理部门进行日常和结题管理。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督,强化过程管理,督促项目主持人按计划开展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力度,优化结题流程,自2019年起已将思政专项课题结题权限下放给高校。每年年底前由党委学工部报请各校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当年的结题清单(见附件4),相关结题材料由学校留存备查。省教育厅宣教处将加强监督管理,对结题项目进行复核抽检,抽检结果将与相关资源分配挂钩。
四、项目清理与论文征集工作
项目清理范围为2013年至2017年立项的浙江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上述项目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结题,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2018年立项的课题请抓紧研究并结题。
论文征集范围为2017年以来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表或待发表的优秀论文和调研报告等。相关成果由各校党委学工部在2020年12月31日前推荐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杂志(邮件名请注明“厅课题论文征集”字样),我们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优秀的作品将予以表彰和展示。
科研处联系人:朱华杰,联系电话:85137247。
学工部联系人:任方,联系电话:88661925。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基本要求及办法
2.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
3.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题清单
科研处
2020年8月6日